因工作需要,长兴县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综合研究服务中心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性、择优性、适岗性原则。 二、选调岗位与名额 县咨询委综合研究服务中心综合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卫生系统)。 四、报名条件与资格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中共党员;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细致、勤奋踏实;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验,担任单位中层职务及以上,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宜参与选调的情形。 五、程序与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 年12月8日至202 年12月 16 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长兴县兴国商务楼1号楼810室 。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572-6196182 。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学历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向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出考试通知书。 (三)综合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加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人员少于或等于5人的情况下,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考察环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开展实地考察工作。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调的原则决定拟选调人选,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组织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如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按笔试加面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选调后人员岗位聘任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编辑: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中心
审核: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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