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兴县人才新政二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经企业和人才申报、乡镇(街道、园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拟确定2019年度人才开发政策,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2月25日-2020年2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2—6042086。
中共长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公示文件:公示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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