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灭火救援工作需求,进一步优化消防救援队伍结构配置,经长兴县虹星桥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专职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消防专职队员5名(1名驾驶员、4名战斗员),择优录取,从事消防灭火救援执勤、森林火灾扑救、水域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等各类综合性救援工作。
二、工作要求
工作地点:长兴县虹星桥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
工作模式: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驻勤。
招录条件
岗位1:战斗员
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户籍条件:具有长兴县户籍。
身高体重标准:身高168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身高-110)kg】。
政审条件:无违法犯罪纪记录(需由本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家族遗传疾病史,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性病,无吸毒史,各类肿瘤指标正常,无纹身等,符合体检标准。
年龄:18至30周岁,函授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以下条件者优先聘用。
(1)具有2年及以上消防灭火救援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者高中同等学历。
(2)有技术专长,持有潜水、水域救援、游泳救生员、体育田径等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3)部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尤其是在旅以上教导机构获优秀学员、优秀四会教练员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者高中同等学历。
岗位2:驾驶员
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家族遗传疾病史,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性病,无吸毒史,各类肿瘤指标正常,无纹身等,符合体检标准。
具有B2驾驶证书。
4、年龄:18至35周岁,函授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以下条件者优先聘用。
(1)具有2年及以上消防灭火救援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者高中同等学历。
(2)有技术专长,持有潜水、水域救援、游泳救生员、体育田径等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3)部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尤其是在旅以上教导机构获优秀学员、优秀四会教练员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者高中同等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3月7日(仅限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携相关证件材料到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兴人才大厦508办公室(可从一楼全季酒店进门后右手侧两台电梯上),联系方式:6590370(费老师)。
(三)报名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附件1《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4.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技术专长资格或相关职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
7.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短信或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现场考核(体能测评、面试)。
(五)考核
1.应聘考核分体能测评和面试,其中体能测评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面试测试考生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2.考核(体能测评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情况,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为准择高录取,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成绩相等,另加复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将按照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合格后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现实表现。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将对拟聘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出现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岗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试用期期满后不合格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继续聘用。
五、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总数与现虹星桥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相同,按照规定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五险”)。
2.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等住宿条件、伙食标准、生活用品及同类服装等。
3.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单位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
六、特别提示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由长兴县虹星桥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实施并解释。
2.此次聘任消防员招聘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长兴县虹星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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