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1名
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工作认真细致,态度积极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精神;
3.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原则性强,保密性强;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文学门类、金融学类、计算机类、财务管理专业、会计专业、会计学专业;
5.长兴户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①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③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④其他不宜从事党校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8日-3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中共长兴县委党校办公楼二楼办公室212室(长兴县雉城街道党校路1号);
联系电话:0572-6260158,13587902183(钱老师)
携带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1)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与面试的满分各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报名人数少于10人,则直接进入面试,不再笔试;若报名人数少于3人,则取消此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50%之和为考试成绩。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先)。
笔试与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公示结束后如有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录用资格。不足人员在备选库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如此次招聘的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且用人单位仍有招录需求,根据县委编办核准情况,视情从备选库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直接递补选用。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6个月。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委党校负责解释。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023377
中共长兴县委党校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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