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浙江省教育资源中心[2024]1号)和深化“最多办一次”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我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1、在湖州市登记的社会人员;
2、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湖州市范围内签发)并在有效期内异地户口的;
3、列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湖州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和专科生,以及在湖州市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专科生和大学;
4.在湖州市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在湖州市,并已取得初等学历的港澳台居民。并通过浙江省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已在浙江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持有有效期五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居民、台湾居民;
五、湖州市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2. 认定条件
(一)学历要求
获得大专以上学历。
(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免认证范围内的教育研究生、师范生也可通过师范学校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取得《师范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能力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应用学科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高等师范院校教师专业能力证书》的学科(专业)一致;
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5个部门关于促进我省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浙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16号)的相关要求,退役士兵必须在服役前一年内完成小学和中学教育。 凭入伍通知书、退休证明等有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可以延长2年。
(三)普通话水平条件
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B级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申请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认证的,普通话水平要求必须为二级A级及以上)。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高中生体检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县级鉴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就诊。 《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试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已通过,体检结果届时有效。
(五)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学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被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3. 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4月22日至5月31日,申请人应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网上申请门户”进入,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 在线申报时间到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特别提示:
1、上传网络报纸的照片格式要求:采用一寸证件照格式(底色为白色,正面裸露;照片尺寸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上传照片是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上贴的照片,剪裁不变形)。 请勿使用日常照片、艺术照、手机自拍、复印或扫描照片。
2、完成所有步骤并生成注册号后,才算注册成功。 申请人网上申请成功后,须加入钉钉群(“2024年上半年长兴县教师资格认证群”,钉钉群号:76815004525),方便政策咨询和信息沟通。 为了方便管理,申请者需提供验证信息“申请资格类别+姓名”(如小学英语+张三)才能入群。
(二)电子资料确认
1.在网上提交申请页面,申请人会看到现场确认时间。 此次教师资格认证工作将以“零运行”方式进行,即取消现场确认,仅按要求提供电子材料。 申请人应于4月22日至5月31日期间将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长兴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证办公室工作邮箱cxjyrsk@163.com,邮件名称为“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 “姓名”,电子资料清单如下:
(1)提供《户口簿》第一页及申请人信息页扫描件(户籍地为湖州的申请人提供);
(2)提交有效居住证扫描件(户籍不在湖州但居住在湖州的申请人);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申请人可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下载,由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人提供)学生和未免试的普通学生);
(四)学历证书扫描件; 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证明》扫描件;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港澳台学历证明》扫描件(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未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审核的申请人提供)。
(6)《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扫描件(免认证范围内的教育研究生和师范生申请人提供)
特别提示:
*每位申请人须提供(1)(3)或(1)(2)(3)项材料;
*学术验证未通过的申请者需补充补充材料(4)PDF扫描件;
*普通话考试未通过的申请者需补充补充材料(5)PDF扫描件;
*免试教育研究生、师范生报考者需补充附加材料(6份)PDF扫描件。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电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电子资料审核。 6月1日至6月7日,长兴县教育局教师资格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审核,明确受理意见,并通过钉钉群或电话通知。
(三)体检安排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将于2024年6月10日至11日上午7时30分至长兴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申请人须仔细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 体检当天,申请人须携带两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与网上申请同一页(照片要求详见特别提示1)。 一份贴在医院提供的体检表上,一份(背面写有姓名和资格类型)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体检完成后,申请人无需到医院领取体检结论表。 长兴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统一送我局办理。 体检费用由长兴县人民医院收取。
特别提醒:体检时经医院医生现场确认怀孕的申请人,可免做胸部X光检查。 携带自己怀孕证明的申请人将不被认可。 准备怀孕或哺乳的申请人也不能免除胸部X光检查。
(四)审查鉴定
报考者可适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个人报考期状态。 7月中旬,申请者可登录“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认证结果公告。
(5) 领取证书
教育局将于7月中旬以邮政EMS邮寄教师资格证书及认证申请表,申请人须签收(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邮寄地址时,务必详细填写并正确)以确保能够收到证书)。
4、其他事项
1、申请人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因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而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证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日历年度内不得申请两个或两个以上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申请教师资格。
3.同一申请人在同一日历年度内不得申请两项或以上教师资格。
咨询热线:0572-6228156、0572-6235389。
附录:
1. 电子材料提交清单
2. 体检须知
附件1
电子材料提交清单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须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于4月22日至5月31日期间将PDF格式的相关材料扫描成文档,发送至长兴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证办公室工作邮箱: cxjyrsk@163.com,命名为“申请资格类型+申请人姓名”,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1)提供《户口簿》第一页及申请人信息页扫描件(户籍地为湖州的申请人提供);
(2)提交有效居住证扫描件(户籍不在湖州但居住在湖州的申请人须提供,可在“浙办”APP下载);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申请人可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下载,由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人提供)不属于免试认证范围的学生和师范生);
(四)学历证书扫描件; 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证书》扫描件;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港澳台学历证明》扫描件。 文件(未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审核的申请人提供);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未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审核的申请人提供)。
(6)《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扫描件(免认证范围内的教育研究生和师范生申请人提供)
特别提示:
*每位申请人须提供(1)(3)或(1)(2)(3)项材料;
*学术验证未通过的申请者需补充补充材料(4)PDF扫描件;
*普通话考试未通过的申请者需补充补充材料(5)PDF扫描件;
*免试教育研究生、师范生报考者需补充附加材料(6份)PDF扫描件。
附件2
体检须知
1、体检时间: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于2024年6月10日至11日上午7时30分至长兴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2.体检地点:长兴县人民医院。
3、体检注意事项:
① 体检前一天请避免进食高脂肪食物、饮酒、剧烈运动。
② 抽血检查必须在检查当天空腹进行(前一天晚上8点后禁食,晚上10点后禁饮)。 在验血完成之前您不能进食。 抽血后,请按压该部位5分钟,不要移动,以免皮下出血。
③胸部拍摄时请勿穿着带有金属首饰或其他物体的内衣。
④体检报告由接收机构留存。
⑤体检咨询热线:0572-6267535。
特别提示:
体检时经医院医生现场确认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部X光检查。 携带自己怀孕证明的申请人将不被认可。 准备怀孕或哺乳的申请人也不能免除胸部X光检查。 如果无法参加胸部X光检查,建议参加下一次教师资格认证。
【温馨提示】
体检当天,申请人须携带两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与网上申请同一页(照片要求见特别提示1)。 一份贴在医院提供的体检表上,一份(背面写有姓名和资格类型)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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