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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行政学院招聘!正在报名中......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4-13 作者:佚名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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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中共徐州市委党校(徐州市行政学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教师2名。详见附件《中共徐州市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严谨,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勇于理论创新,具有探索、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能力。

(五)注重调查研究,善于总结实践经验、理论联系实际,掌握现代干部教育方法,具有胜任党校教学工作的能力。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相关职称的,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中共徐州市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一览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九)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0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党建网()

中共徐州市委党校官网(xzdx.gov.cn)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1日。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我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并及时公布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

2.报名方式: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请发送邮件至xzdxrsc@126.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凭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2.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1张(在报名表中提供电子照片);如实填写《中共徐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3.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报名时只须提供扫描件。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校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核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我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校陈述申辩。

5.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

6.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资格复审及考核

考核前,我校对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陈述申辩。

考核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以面试试讲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综合素质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内容。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75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

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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